砖红苏打饼

lof应该不用了 凹3:Sodacracker_R

【影日】喜欢的人

* 暗恋日向前辈的高一学弟第一人称

* 很突然 所以很短 阿基米德定律诚不欺我


  我最近有了喜欢的人。

  我喜欢上了,排球部的日向前辈。

  我知道这很莫名其妙,我们都是男生,乌野的女孩子全都很可爱,日向前辈身边的那个经理学姐也很可爱,可我谁也看不见,我就是喜欢他,喜欢就是莫名其妙。

  但我知道我喜欢他哪里。

  我喜欢他比同龄人都矮小的身躯。这不是贬义,日向前辈很矮,他快十八岁了——我没有偷窥他人隐私,这是我从学姐那里得知的——身高还没有十六岁的我高,所以我才会在不小心和他相遇,因为我没有低头,他没有抬头,我们就这样撞在了一起。我喜欢他的矮小,他撞散了我手里的试卷,他在纸堆里忙乱地和我道歉,锋利的纸张在夕阳下像极了金色的琴弦,然后他看着我,诚恳地说“对不起”,我忘记自己有没有说“没关系”,因为我也刚好,看到他的眼睛,琴弦搭在上面,化为湖泊面上的涟漪。

  我喜欢他的眼睛。可能我就是在那一刻动心的,我喜欢他直直地看着我,我从未见过那样的眼睛,既像余晖下飞鸟会掠过的湖面,又像正在融化琥珀的太阳,以至于我惊慌地躲开了,也许脸也红透了,想到家里摆放在桌角的鹅卵石,想了很久,直到他把试卷塞回我的手里,直到有一个叫影山飞雄的前辈喊他的名字。

  我喜欢他的声音。虽然他第一次与我说话是道歉,虽然他叫的名字是“影山”,虽然影山前辈说他很吵闹,但我喜欢他的声音。很细,有点像女孩子,想要避开责骂,所以在找借口,其实很像撒娇,不知道他本人会不会意识到自己撒娇的样子,也不知道影山前辈会不会意识到,好像没有吧,影山前辈说他是笨蛋,如果是我的话,我才不会说笨蛋,我会安安静静地听他说很多理由,然后偷笑。

  我喜欢他的头发。他们走得很急,其实日向前辈不小撞散了头发,橡皮筋掉在了我的脚边,现在在我的左手手腕上,本来想还给他,但是他已经有一条新的了,也没有注意到我的左手腕上的是他的。他的头发也比我们长,还会遮住一半后颈,在脖子上扫来扫去的,我总担心他会不会痒,每次我都想把橡皮筋借给他——还给他,都没有机会,每次他都找影山前辈,哪怕影山前辈偶尔有一两次也会忘记带。我还是没还,因为我只有这么一根,但影山前辈有很多。

  我喜欢他的翅膀。我观察了日向前辈很久了,像我这样因为身高和私心加入排球部的人,心里多少会有些愧疚,毕竟日向前辈那么热爱排球,而我不过是爱屋及乌罢了。我喜欢排球吗?还是只是我用来接近他的借口呢?到现在我也分不清了,我只知道在这的每一天我都很快乐,不仅是见到他,还是因为我在和他一起打球。我站在他的身后,看他明明比我矮,却比我高大的背影;我站在网的对面,看他流到鬓间的汗,我站在场下,看他跑动的身姿;我无时无刻、每分每秒,都在看他起跑、跳跃、击球,我能看到他离开地面,我能看到他漆黑的羽翼。我看到飞鸟破窗而出,玻璃碎了一地,愈飞愈远,我把排球场看成了一幅油画,我看着他,心想,我竟然喜欢这样的人。

  我喜欢他的热爱。没有人会拒绝日向前辈的,我敢打赌,连月岛前辈都拿他没办法。倘若前辈对我提出无理的要求,我大概也会无可救药地去做吧。但他并没有提出无礼的要求,他希望我们也热爱排球,把所有维系下去,他就是这样从一而终,眼里只有排球,他和影山前辈就是排球痴中的排球痴,那么我是什么呢,我既不是排球痴,好像也没有心怀大志,于是我毫无礼貌地向他述说了我的困扰,然后我喜欢的人对我说“你觉得排球很无聊,是打得烂的原因吧”,在我面如死灰前又开玩笑地说那是他师傅说过的金句,所以无论如何都想要试一试。我说,前辈请不要拿我开玩笑。日向前辈也正了正脸色,说,做你最喜欢的就好。不知为何,我好像从此更喜欢排球了一些。

  我喜欢他的没有我的两年。我会看排球部的照片,日向前辈的高一、高二,我看他的单人照片,也在合照里找他的影子,我完完整整地看了一遍,我看了很多张日向前辈的照片,我看了很多张未曾见过的影山前辈。有时我会想,如果我早生两年,那些所谓的单人照旁边会不会少很多影山前辈,多很多我的影子,想完后我被自己的烂想法弄得有些不舒服,因为那么同龄人,只有影山前辈挤进了日向前辈一个人的空间里。不管是我不在的已经过去的那两年,日向前辈的青涩、喜悦、失落、美好,全都有人在见证,还是我在的这一年,离他最近的也不是我。我忽然就移开了目光,当我不再只看日向前辈一人时,我才发现原来注视他并不是我的特权,我的目光距离永远比影山前辈的要远。

  我喜欢他的离开。

  好吧,我并不喜欢。我讨厌他的矮小,我讨厌他的眼睛,我讨厌他的声音,我讨厌他的头发、翅膀、热爱还有我不在的那两年,如果日向前辈有一点不那么吸引我,如果他的光芒没有照到我的世界里,我就不会这么难过。

  我小气、自私、胆小,我不敢把橡皮筋还给他,我也不敢对他表白,我嫉妒能够安然待在他身侧的影山前辈,我也对影山前辈能站在他身侧的原因心知肚明——并非时间先后,距离远近,喜欢深浅,可以是宿命,也可以是知己,是肤浅的我读不到的灵魂,是光与影,是彼此的征途。

  我喜欢他的离开。我是他旅途中努力招摇的树枝,汲取着阳光的滋润,也期望飞鸟能在此短暂地歇脚。尽管到头来我一无所得,不,我已经满载而归,长成了他所期望的大树,我目送他们离开。我目送他们远走高飞。

  我喜欢他的所有,我希望他得到更多喜爱,我希望他展翅,我希望他的生命永远闪耀,永远有另一只飞鸟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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